【一哥有话说】广东摩友“兜底哥”这两天挺高兴,因为他之前在2022年6月4日向全国人大提交了对《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的“第二十一条 本市摩托车禁止行驶区域内的加油站禁止向摩托车供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禁止向未悬挂本市号牌的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及禁止上道路行驶的其他车辆供油,但持有本市临时通行标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特定时间在划定的区域过境通行的摩托车除外。”的审查建议有了下文。
在等了三年后,他终于等来了好消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在12月22日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报告了2025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详情全文见本期次条),其中正式提到审查纠正禁摩地方立法禁止行驶区域内的加油站禁止向摩托车供油的做法,称其为“额外增加的不必要限制性措施”,而额外即是法外,不必要即是没依据,难以执行即是人为增加社会矛盾。
此外,按照法工委的审查逻辑,超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范围之外的,即属于“额外增加的”,那么,禁摩这种百分百越职越权超出道交法的,当然也是额外加法外的增加的了。不过这是加油之外另外一个命题,本文按下不表,继续说说加油这件糟心事。人有非人待遇,车有非车待遇。而摩托加油长期以来就是视为防范不是好人不是好车的非人非车待遇。譬如,不加油时就是对你一家亲的“Welcome to Guangzhou!(广东欢迎你)”,一加油时就是对你等非粤A没资格不配加油。平日里骑个车就是摩托团伙闯禁严厉整治,过年骑回家时就是摩托大军免费加油亲切慰问,而这种能让人精神分裂的两种截然相反做法居然就能相生相伴白头偕老。
也正是这种自相矛盾的歧视加排斥,使得摩托车驾驶者屡屡和加油站基层员工发生言语冲突,以至于到了不报警就加不了油的地步,这放在全世界都是绝无仅有。那么,究竟是谁使得宝贵的警务资源在小小的摩托加油上浪费?又是谁给了威胁加油站员工给摩托加了油就要被辞退的蛮横权力?这样增加激化社会矛盾的责任又该向谁讨要追责?
当然了,提出审查不给摩托加油建议的摩友肯定不止是广东摩友“兜底哥”一人。就像接着鲁迅的话说,荒地有人走了,并且走的人多变得要有路了,那就不能不考虑把路修好以顺民意了。但“兜底哥”就是最先给摩托车荒地趟路中的一个,而他是这样去趟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