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西安公安发文,“5·16奥体隧道摩托车危险驾驶案”中,涉案的4名人员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月16日,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浐灞国际港大队在网络巡查时发现,网络上出现一段奥体隧道内摩托车飙车视频。画面中,三辆摩托车无视"限速40km/h"和"禁止摩托车驶入"标识,在隧道内轰鸣追逐。警方仅用24小时锁定涉案人员,于17日传唤沈某涛、蒋某城、陈某文、李某康4人到案。
经调查,这是一场反复三次的“危险竞逐”。当晚,沈某涛与李某康率先抵达奥体中心,随后蒋某城和陈某文受沈某涛女友邀约,从河堤路骑行赶来。四人聚集后,因讨论摩托车排量问题,沈某涛提议"比试一下车辆性能"。在李某康发令下,沈某涛、蒋某城、陈某文将摩托车并排停在隧道东口,以近乎疯狂的速度驶入隧道。第一轮竞速结束后,沈某涛下车评价"车辆性能不错",并问李要不要试一下,李某告诉警察的是,“来都来了”,之后李某康替换沈某涛参与第二轮飙车。
警方鉴定显示,三轮飙车过程中,摩托车平均时速最高达200km/h,远超法定限速5倍。除危险驾驶外,四人当晚还存在闯红灯、翘头逆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多项违法行为。面对民警询问,李某康坦言"只是想玩,在网上看别人拍视频觉得有意思",并承认未考虑行为后果。"没想过会危害其他人,也没想过万一出事怎么办。" 沈某涛则后悔道,"占用了公共资源,认识到错误了,以后不会再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四人追逐竞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警方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因多项交通违法,四人已被处以1400-1800元罚款及驾驶证吊销处罚。5月23日,大队对“比赛活动”的组织者沈某涛在内的4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案件将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