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哥有话说】 近日,人民日报评论专栏人民锐见发表了署名克盈的《放宽禁限摩托车政策促消费,可行吗?》一文,对各地延续已久的禁限摩政策,认为“一禁了之”或“一放了之”皆不可取,还是要因城施策。
文中提到的这位学者应该是指清华大学李稻葵教授了,正如他点名广州生产摩托车却见不得摩托车。各地实施禁限摩政策的上百个城市,也是见得了卖摩托车却见不得骑摩托车。说个大白话,让卖不让用,让买不让骑,那不就是卖的和买的把该缴的税该交的费,都缴了都交了,然后就翻脸不认账了吗?这种政策当然会让人觉得既不公道又不讲理了。
摩托车13年强制报废相当于汽车只开了两年就强制报废,而在东北、西北这样只能摩托骑半年,实际上只有六年就被强制报废的地方,更是相当于汽车只开了一年就被报废了。而这样的报废时限,不仅是在浪费社会资源,更是在增加北方地区广大农牧民生产生活的经济负担。再往大里说,还要延续13年强制报废是对中国制造的自信不足,仍然实施禁限摩政策是对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人为抑制。
政策不仅是个政策的问题,同时还是个法律问题。任何政策如果有违国家法律,那这个政策就不应当制定通过,更不是只靠这样那样的理由就可以违法实施了。那样的话,有违宪法和法律的禁限摩政策之下,《道路交通安全法》就会沦为拦路扣车开单罚款的工具,禁限摩政策就会变为增加社会矛盾,激增司法诉讼的焦点。而这当然是与法治社会和法治政府的建设相悖的。
飙车炸街,危险驾驶从来就不是摩托群体的主流,也不是汽车群体就不存在的。十多年前治理汽车“马路杀手”的成功就足以表明,只有没管好的交通,没有管不好的交通。在乌鲁木齐推行的中国摩托车商会“摩托云”两轮车/三轮车道路安全运行协同平台,就证明没有什么摩托车是管不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