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哥有话说】近期有福州摩友“宝瓶”通过四川省泸州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因道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主城区内禁止拖拉机通行,无摩托车,且于2010年发布的《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限制二轮摩托车通行的通告》,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行政文件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0年,该通告现在不具备法律效应已经失效,希望拆除道路上禁止摩托车通行的交通标识。
结果于 2025年5月28日得到了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的正式回复,称目前主城区已对一环路等路段的“禁止摩托车通行”标志进行拆除,下一步将根据实际管理需要对其余标志进行排查整改,同时适时更新调整主城区限制摩托车通行管理政策。
泸州市的禁摩名气虽然不大,但也曾于十年前的2010年3月16日正式发布了《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限制二轮摩托车通行的通告》和《泸州市主城区二轮摩托车入城证管理办法》。虽然早在五年前就到期作废了,但禁摩牌子还一直在泸州街道上悬挂着。
据福州摩友“宝瓶”介绍,目前泸州对摩托车还是比较友好,也没有听说被罚的。以前只是很奇怪怎么会有这么多禁摩标志,不问不知道也有禁摩文件。反映提了四川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之后,当地政府也能认识到文件过期无效的问题,这才是许多城市需要学习的地方。因为即便是承认文件失效,很多城市都是不会拆除标志的。
泸州的禁摩是到期失效了,虽然回复里在说“适时更新调整主城区限制摩托车通行管理政策”,但一字没提的泸州摩托车“入城证”自然也是“无疾而终”,并且这个“入城证”在泸州也并不普遍,好多人都不知道骑个摩托还需要这个。但是,泸州摩托入城证没有了,成都摩托入城证可是仍然“有效”,不说价值连城吧,也成了灰色买卖的奇货可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