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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接触性事故摩托车受损,千万别让对方跑了!

小诸葛聊摩托

11月06日 · 浏览 15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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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接触性事故摩托车电动车事故

摩托车正常骑行,一般是不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但是,一旦摩托车发生事故,受伤的往往是摩托车一方。有些时候,对方并没有与摩托车发生接触,但摩托车一方为了避让对方而发生摔车,摩托车主认为没有与对方相撞,只能自认倒霉,其实这就是非接触性交通事故,千万别放过对方!

举两起案例:

1、张某驾驶小轿车变道时,摩托车驾驶员陈某为避让小汽车,导致撞道路护栏而受伤。法院认定张某虽未与陈某发生接触,但张某变道未让直行车辆先行,存在过错,与陈某在城区超速共同承担50%责任。

2、王丽驾驶摩托车避让正在转弯的共享电动车时,撞上路边花坛,骑共享电动车的张娟想离开,被王丽阻止并报警,交警认定王丽在城区超速,占主责(70%),张某虽为非机动车,但不是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转弯,占次责(30%)。

所以说在非接触性事故中,即使双方车辆未发生物理碰撞,若一方的违规行为(如变道、拐弯等)直接导致另一方避险受伤,仍需承担相应责任。法院通常依据过错程度、因果关系等因素划分责任比例。摩托车不要以为没有碰撞就自认倒霉,而是一定记住车牌或与对方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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