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大连公安了发布了“关于调整大连市主城区交通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以及“通告解读说明”。这段时间网友们热议、以为会出现的解禁摩内容,并未在通告中出现,本次通告维持了原先的禁摩政策。通告及说明中关于摩托车禁行部分的内容如下:
摩托车限行规定
1、摩托车禁止在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和甘井子区(含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域内道路通行(不含悬挂注册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号牌的摩托车)。
2、悬挂注册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号牌的摩托车,禁止在大连市的东北快速路、“5条主干路和2处广场”、“部分隧道”和高架(立交)桥通行。
关于摩托车不同号牌限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