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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公安厅答复无禁摩,高速路再现扔锥桶

摩托吧

10月08日 · 浏览 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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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崎禁摩

【一哥有话说】2024年10月5日,一位摩友骑车来到湖南省常德市常德收费站入口,准备驾车驶入高速公路。视频画面镜头显示行驶中的摩托车右侧有收费站一名女工作人员,应是在口头阻拦摩托车时,顺手提起三角锥桶扔向摩托车行驶前方,能看出该收费站工作人员是想以此阻挡摩托车行进,为达目的不惜造成车辆前轮失控摔车倒地。

知名广西摩友贺大喵将此视频发送到他的抖音号上,随后接到了来自湖南高速公路的沟通电话,希望贺大喵能够删除该视频,但被予以拒绝了。如果视频中这位被扔锥桶的摩友,要是当时停车像广东林小鱼那样给收费站工作人员进行普法教育,乃至同样报警,可能就算另一种结果了。当然前提是有备而来,能够有理有据,就算最终上不去,也能把对方怼到无言以对,自愧不如。

无论是之前广东高速公路苏乞儿被扔锥桶,还是这次湖南高速公路同样被扔锥桶,是不是高速公路公司对基层收费站工作人员下达了阻挡摩托车的严苛奖惩?不然一般人为了几两碎银,是很难如此拼命的。而向行驶中的车辆抛扔器物,是不是已经超出了“劝阻”的职责和概念了?至少属于《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规定之“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应该“依法给予处分”吧?

广东高速公路苏乞儿被扔锥桶一事,当时也是一时间社会舆论哗然,支持摩托上高速和反对摩托上高速的正反两方,在网上掀起一场舌枪唇战。不骑摩托,不懂摩托,乃至不懂道交法的各路大仙也纷纷加入,好像他们就能授权收费站行使公安交管职能,把真正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的执法者公安交管给晾到一边了。

那么,究竟湖南高速公路是凭什么在禁摩呢?湖南著名的“两拐”认为交警可限制摩托车通行高速公路,收费站发现应劝阻,依据是《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八条:高速公路的路况、车流状况等影响摩托车安全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限制摩托车通行的措施。那么,湖南高速公路禁摩是不是湖南公安交管根据《办法》实施的高速禁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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