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一位短视频博主在个人账号发布了一个视频,视频内容主要分析了浙江省禁止摩托车上高速的相关条例的依据及槽点。
博主在视频中指出,2019年,全国人大曾点名《浙江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禁止摩托车进入高速是突破上位法的规定。于是2020年,该《办法》就被废除了,并且作为取代的《浙江省公路条例》中未写入“禁止摩托车上高速”的条款。但是浙江省交管局“急中生智”,赶在《办法》过期前,用城市禁摩的方式,以道交法第39条为依据,发布了一份全省高速禁止摩托车通行的通告。
博主表示,浙江未通过人大就直接发的通告,可能连合法性审查都通不过,这种行为在全国范围都是独一无二的,别的省份没有,也不敢这么做。
为了佐证自己的合法性,浙江省交管局还写了一份政策解读,解读中提到,因为《浙江省实施<道交法>办法》中规定高速上摩托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km/h,而《道交法》规定高速上机动车不时速不得低于60km/h,由于摩托车不可能恒定60km/h行驶,所以推定摩托车不能上高速。
最后,博主称,11月1日《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就将落地,浙江省的操作完全满足《条例》中下位法突破上位法的被审查条件,届时,浙江省交管局估计会收到不少的投诉和审查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