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摩托车货不对版,退赔122万
9月8日(发布日期),江苏周先生与北京某公司订立《美国制造摩托车销售合同》,约定购买品牌American made摩托车一辆,车款305,000元,合同载明海关商检报关报检,展会现场宣传物料均以美国电喷发动机为推荐内容。
购车后,周先生收到车辆的合格证后发现,厂牌型号龙嘉牌,制造企业为宁波龙嘉摩托车有限公司,铭牌标注品牌龙嘉,交付的车辆外观标识及技术参数与合同约定的品牌产地型号明显不符,周先生找车商理论,对方却推诿扯皮。
周先生咨询律师后直接起诉,要求退一赔三,北京朝阳区法院审理认定合同里海关商检报关报检加上Americanmade标题足以使消费者误以为车辆是进口的,被告还承诺美国发动机国内组装,未主动告知这车实际就是国产龙嘉牌,隐瞒车辆的真实情况构成欺诈,最终支持退一赔三,即退车款305,000,承担3倍的惩罚性赔偿915,000元,共计122万。
车主2020年3月发现被骗,先协商再起诉,申请保全,法院认定其积极行使撤销权,未超过一年的撒销权除斥期间。而在评论区有人这样说,直指消费者有“知假买假”的恶意牟利嫌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