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本期是本号得知湖南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于2025年12月4日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在邵阳市区部分区域道路限制摩托车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起止时间为12月5日至2026年1月4日。其后又于12月12日发布《〈关于在邵阳市区部分区域道路限制摩托车通行的通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征求时限为公示发布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公告》与《公示》详情内容均截图附后,本号不再赘言)
值得广大摩友们注意的是《公示》“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21〕27号)要求”而发布,这是地方“禁摩”首次引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概念和机制,或许这就是给接下来其他想要“禁摩”和“续杯”禁摩的地方开个头打个样。《公示》提到的湖南风评意见文件内容详情无从得知,但本号获知了该意见制定依据的国家《指导意见》,全文刊发在本期次条,以供摩友们正确学习了解何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我们虽然不知《公示》里为此进行的官方征求问卷调查结果最终如何“折算”出禁或不禁,但问卷分为“禁摩”相关的“直接利益群体”和“非直接利益群体”,还真是让人耳目一新(问卷详情见附后截图)。但无论结果禁或不禁,《指导意见》明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首要第一就是重大决策事项的合法性。换言之,无论有多少个“禁摩”的理由,首先都要经得起通得过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其次才轮得上禁摩的一堆只谈理由不谈法律的理由。不然的话,连广场舞大妈都能提出一百个早该禁止制造销售摩托车的理由呢。
以下为邵阳官方问卷调查链接,希望广大摩友们打开链接动动手指,提交一份维护宪法赋予摩托车平等权和财产权,道交法赋予摩托车合法路权的有力答卷!
•直接利益群体(包括摩托车车主、摩托车经销商、维修企业等相关经营主体及摩友群体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