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来自福建泉州一条摩托车追高铁的视频引发广泛关注,甚至引发央视、人民网等诸多官媒转发,影响之恶劣已经超过了,2017年文博追高铁的事件。根据乘坐高铁拍摄的视频视角来看,当时高铁的时速已经达到了284km/h,而窗外的摩托车竟然做到了与高铁并驾齐驱。在公共道路上以如此高的速度飙车,事件本身已经不只是简单的超速行驶了,而是已经构成了危险驾驶、乃至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其行为本质是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财产安全构成抽象危险: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通常称为“飙车”,在公共道路上竞速、追逐,严重扰乱交通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很显然这位骑摩托玩命追高铁的人,是属于追逐竞驶的行为,并且是在公共道路上,还是以超速近300%的时速竞速追逐,更是严重扰乱交通秩序的行为。而此次事件还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连央视和人民网这种级别的官媒都转发了,还有更多的地方官媒纷纷转发,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所以等待他的必然是从重从严的处罚。
无论是博流量摆拍也好,还是一时上头想要和高铁飙一下也罢,这位摩友已经如他自己所愿的“火了”,但结果显然是要付出沉重代价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超速200%将面临严厉处罚,通常包括一次记12分、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若引发严重后果,还可能承担行政拘留甚至刑事责任。至于最终会受到什么惩罚,泉莆高速交警支队,后续应该还会发布相关的情况通报。
摩托车追高铁这几个字组合在一起,就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当年的文博,毕竟当年的事件影响也非常大。2017年7月文博在苏州阳澄湖大桥上,骑车等候到一列同向行驶的高铁后加速追逐这列高铁,被人拍视频传到网络上,经后期调查当时车速最高时速到280km/h,最终因危险驾驶罪被郑州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依法被吊销驾驶证。当时因为这个事还让郑州警方成立了专案组,并最终实行了跨省追捕,都市频道还为此做了一期专题报道,但是这位泉州追高铁的摩友似乎对此视而不见。
